2024年度述法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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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局 局长 张珠军

一、履职情况

(一)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本人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的学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2024年以来,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带头讲法治1次,组织干部集中学习20次。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我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紧紧围绕霍尔果斯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交通运输领域实际,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本人能够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组织全体干部开展法治学习,切实提升全体干部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熟练使用法治方法贯穿重大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在法治交通建设中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执法队伍落实依法行政、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及重点项目中参谋作用,依法诚信履约践诺,依规出庭应诉,全年无相关诉讼案件。

(三)持续加强执法队伍执法依法公正

是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市交通运输局积极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期间明确职权范围和权责清单,通过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事项365共配备执法记录仪5台,并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行为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并依规及时将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音像资料进行备份依规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42卷交通运输相关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向社会公开。是强化执法监督。通过组织内部机构监管、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和行为的监督,群众举报电话0999-879051512328已公示。是行政处罚权力下放。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新政发〔202331号),已将2项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下放。今年来,查处出租车使用计价器不规范、不按标准收费等车辆20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及停运学习处理;查处异地旅游包车、线路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车辆7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7500元处理;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9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82000元处理;查处货运车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年度审验车辆90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理。交通运输行业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顺利实现四无安全年。

(四)持续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强化行业普法工作。

持续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切实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日常走访等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通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经营者及企业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辖区行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期间入企落实法治宣传79次,发放宣传资料433份。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全面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能力。二是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紧紧围绕“一规划两纲要”,严格落实霍尔果斯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盯行业政策调整,及时梳理权责清单,切实落实《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霍尔果斯交通枢纽、口岸枢纽软硬件提升方案(20242030年)》,认真对照市政府工作报告内容,积极服务“9+1”产业集群和“1+10+X+N”现代产业体系,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提升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建设。三是深入推进普法工作。结合“一起益企”等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入企走访工作,及时收集企业所需,有针对性开展普法工作。同时加强交通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四是推动权责下放。落实自治区、自治州执法权责下放相关文件精神,组织人员加强对街道、乡执法力量指导培训,保障权责下放工作下得去、接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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