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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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2023年霍尔果斯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保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防止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地形地貌。霍尔果斯市隶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管辖,地理坐标:东经80°11′~80°45′11″,北纬44°00′52″~44°50′,市域南北长92.2千米,东西宽45.5千米,总面积1908.55平方千米。北与温泉县为邻,南濒伊犁河与察布查尔县相望,东与霍城县接壤,西以霍尔果斯河与哈萨克斯坦为界。国道312线(上海—霍尔果斯口岸)最西端,陇海—兰新铁路国际新通道最西端。北部为科古琴山,山脉走向呈近东西向,总体地势北高南低,南部山前较平坦,处于山前冲积、洪积平原之上,霍尔果斯市海拔高度750—840米之间,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夏季短、冬季长、冬夏冷热悬殊,春季升温快、秋季降温迅速,光照充足、日温变化大、干燥少雨。年平均气温10.9℃,年极端最高气温41.2℃、最低气温-37.4℃,每年6~8月为高温期,每年12月至翌年2月为低温期,3月开始进入融雪期。
(二)主要灾害点类型及分布。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发育类型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3种,均分布在莫乎尔片区。截至目前,共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37处(泥石流22处,滑坡13处,崩塌2处),其中,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20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
(三)区域划分。根据霍尔果斯市地质环境条件、人口及工程设施分布、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及危险性、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结果等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划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其中,高易发区分布于开干沟、甲朗阿西沟、木桧沟;中易发区分布于霍尔果斯沟中游东侧、玉希布拉克沟中上游—库鲁斯台沟中上游—木桧沟中上游—切特阿克苏上游的山前黄土丘陵区;低易发区分布于西北部的高山区及霍尔果斯沟下游东侧—格干沟下游—玉希布拉克沟下游—库鲁斯台沟下游—木桧沟下游—切特阿克苏中下游两侧黄土丘陵区;不易发区分布于霍尔果斯市南部山前倾斜平原。
二、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任务
进一步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加强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系统建设,提高全市对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系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及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加强重点区域以及重点灾害点的防治工作,对重要隐患的地质灾害点进行综合防治,最大限度避免、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2023年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趋势预报
霍尔果斯市地质灾害除受人为因素影响外,主要与降雨和融雪及地壳活动有密切关系。霍尔果斯市2022年降水量为266.8mm,接近于常年。预计2023年霍尔果斯市降水量略偏少,春季气温较常年偏高,降水略偏多;夏季气温较常年偏高,降水量偏少。汛期主要降水时段将出现在6月中旬、7月下旬和8月上旬。
四、2023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段)预测及防治建议
(1)木桧沟滑坡,坐标E80°34′47.2″,N44°23′37.4″;灾害类型:滑坡;风险评估:高;危害(胁)对象:居民点、输电线路、草场;防治措施建议:监测预警 群测群防 专业监测。
(2)木桧沟滑坡2号,坐标:E80°37′24.81″,N44°24′04.21″;灾害类型:滑坡;风险评估:高;危害(胁)对象:居民点、草场;防治措施建议:监测预警 群测群防 专业监测。
(3)木桧沟饲料队滑坡,坐标:E80°37′58.02″,N44°23′44.82″;灾害类型:滑坡;风险评估:高;危害(胁)对象:居民点、公路;防治措施建议:监测预警 群测群防 专业监测。
(4)库鲁斯沟滑坡,坐标:E80°34′47.19″,N44°23′37.35″;灾害类型:滑坡;风险评估:高;危害(胁)对象:居民点、草场;防治措施建议:监测预警 群测群防 专业监测。
(5)甲朗阿西沟泥石流,坐标:E80°28′36.6″,N44°24′10.89″;灾害类型:泥石流;风险评估:高;危害(胁)对象:居民点、农田、公路、草场;防治措施建议:监测预警 群测防护 专业监测。
(6)木桧沟3号泥石流,坐标:E80°40′13.74″,N44°20′12.59″;灾害类型:泥石流;风险评估:高;危害(胁)对象:居民点、农田、公路、草场;防治措施建议:立警示牌 定期巡视 群测群防 专业监测。
(7)木桧沟4号泥石流,坐标:E80°40′25.01″,N44°19′42.44″;灾害类型:泥石流;风险评估:高;危害(胁)对象:居民点、农田、公路、草场;防治措施建议:立警示牌 定期巡视 群测群防 专业监测。
(8)木桧沟5号泥石流,坐标:E80°40′31.04″,N44°19′26.74″;灾害类型:泥石流;风险评估:高;危害(胁)对象:居民点、农田、公路、草场;防治措施建议:立警示牌 定期巡视 群测群防 专业监测。
(9)木桧沟6号泥石流,坐标:E80°40′28.97″,N44°19′22.47″;灾害类型:泥石流;风险评估:高;危害(胁)对象:居民点、农田、草场;防治措施建议:立警示牌 定期巡视 群测群防 专业监测。
(10)木桧沟支沟泥石流,坐标:E80°39′45.29″,N44°21′10.93″;灾害类型:泥石流;风险评估:高;危害(胁)对象:居民点、农田、公路、输电线路;防治措施建议:监测预警 群测群防 专业监测。
(11)格干沟1号泥石流,坐标:E80°32′14.51″,N44°18′36.81″;灾害类型:泥石流;风险评估:高;危害(胁)对象:居民点、农田、公路、输电线路、草场;防治措施建议:监测预警 群测群防 专业监测。
(12)格干沟2号泥石流,坐标:E80°32′14.41″,N44°18′52.57″;灾害类型:泥石流;风险评估:高;危害(胁)对象:居民点、农田、公路;防治措施建议:监测预警 群测群防。
(13)格干沟3号泥石流,坐标:E80°31′56.99″,N44°18′39.34″;灾害类型:泥石流;风险评估:中;危害(胁)对象:居民点、农田、公路;防治措施建议:立警示牌 定期巡视 群测群防 专业监测。
(14)格干沟4号泥石流,坐标:E80°32′13.17″,N44°18′25.43″;灾害类型:泥石流;风险评估:高;危害(胁)对象:居民点、农田、公路;防治措施建议:立警示牌 定期巡视 群测群防 专业监测。
(15)库鲁斯沟上游滑坡,坐标:E80°34′24.73″,N44°24′06.22″;灾害类型:滑坡;风险评估:中;危害(胁)对象:居民点、羊圈、牲畜;防治措施建议:监测预警 群测群防 专业监测。
(16)木桧沟1号泥石流,坐标:E80°39′51.98″,N44°20′37.83″;灾害类型:泥石流;风险评估:低;危害(胁)对象:居民点、农田、公路;防治措施建议:拦挡 监测预警 专业监测。
(17)木桧沟2号泥石流,坐标:E80°39′56.42″,N44°20′25.68″;灾害类型:泥石流;风险评估:低;危害(胁)对象:居民点、农田、公路、输电线路;防治措施建议:拦挡 排导 停淤场 专业监测。
责任主体为莫乎尔片区。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健全防灾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各乡(片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起政府负总责与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运用法规、行政、经济、技术手段,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要完善落实本辖区、本单位的汛期值班制度、灾害防治巡查制度、灾害速报制度。在地质灾害汛期期间,各乡(片区)、自然资源局要建立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对本方案所确定的和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逐一制定具体防治措施,逐级签订防治责任书,将监测与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数量大、分布广的地质灾害,要采取群测群防的方法进行监测、防治。在地质灾害易发点要设立地质灾害警示牌,及时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放到相关单位、“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
(二)做好灾害调查,完善防范措施。各乡(片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长远,在完成地质灾害调查区划的基础上,把地质灾害防治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要结合各自实际,完成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汛期到来前,市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员查清地质灾害现状,对地质灾害隐患区逐一登记建卡,制定防范措施。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乡(片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在全社会开展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要将日常宣传与重点教育结合起来,在进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调查的同时,向当地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避灾防灾基本技能,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强化灾情速报,提高应急能力。各乡(片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要在抓好防灾措施落实的同时,不断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应根据灾情大小,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主管部门,迅速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
(五)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各乡(片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乡村振兴、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要加强对搬迁安置点的选址评估,确保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并为搬迁群众提供长远生产、生活条件。
(六)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各乡(片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对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或自筹资金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作用,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七、地质灾害防治机构体系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建高效、有序的地质灾害防治组织领导机构,决定调整霍尔果斯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皮履屏(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副组长:刘智燕(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李子新(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成 员:关翠英(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莉(开发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市财政局局长)
王建生(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吕晨曦(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党组成员,市环境
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
于恩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江 帅(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治安管理大
队大队长,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张 敬(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陈续飞(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珠军(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党组成员,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磊(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市农业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马欢欢(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局长)
居生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陈永源(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市应急
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郭 川(伊车嘎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候选人)
帕拉沙提·努尔江(莫乎尔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
委会主任,政协工委主任,莫
乎尔牧场党委书记)
王 媛(市气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敬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片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责任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按照国家标准,补充、完善全市总体规划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内容,审批建设项目时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用地条件。
市工信局:积极配合并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市文旅局:负责组织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以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排查全市旅游景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督促各景区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及其周边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加强广大师生防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意识,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学校,会同有关乡(片区)做好避让。适时举办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演讲,组织地质灾害逃生演练。
市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筹备工作,保证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应急救灾资金和应急拨款及时到位。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调查、评价职责,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治工作,并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因水土流失而引发地质灾害地段的植被保护和林地征用管理,并指导和督促林地权属单位制定生物治理方案,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
市住建局:负责依法强化工程勘察工作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
市交通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交通干线特别是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编制和实施,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灾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霍尔果斯市分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环境监测工作,预防可能发生的二次环境污染。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会同各相关部门拟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抓好矿山安全生产,负责指导有关企业编制因生产活动引发的矿山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按照预案指导、监督防灾抢险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境内沿河(渠)及各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编制和实施。
市卫健委: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开展灾区的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为受灾群众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市气象局:负责制定气象发展规划中包含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内容,做好强降雨事件预报服务工作,与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广电部门合作,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警报,并提供抢险现场的气象服务。
乡(片区):负责制定本乡(片区)相应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落实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三)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各乡(片区)在发生地质灾害后要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提交速报报告。根据灾害的不同级别,上报至不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四)地质灾害的分级标准
1.特大型地质灾害
受灾害隐患威胁,需紧急避险转移人数在3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2.大型地质灾害
受灾害隐患威胁,需紧急避险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3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中型地质灾害
受灾害隐患威胁,需紧急避险转移人数在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4.小型地质灾害
受灾害隐患威胁,需紧急避险转移人数在3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联系单位:霍尔果斯市自然资源局
值班室电话:8797504
联系人员:付剑博,联系方式:8797510 1800999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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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 主办: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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