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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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霍尔果斯市实现现代工业化建设的重要保障。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宏观调控和规范管理,发挥矿产资源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霍尔果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霍尔果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要求,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2021-2025年霍尔果斯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纲领性文件,是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在霍尔果斯市境内开展基础地质调查评价、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业绿色发展、矿产资源管理等活动,应当符合《规划》。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适用范围为市辖行政区域。
《规划》以 2020年为基期,2021-202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35年。
霍尔果斯市于2014年6月26日经国务院批复设立,地处欧亚经济板块的中心位置,自古以来就是古丝绸之路北道上的一个重要驿站。辖区面积(不含兵团)843.99平方公里,区位优势凸显,近年来霍尔果斯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高,随着本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强,应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以促进资源为基础的矿业经济的发展。
矿产资源概况。霍尔果斯市矿产资源品种较少,区内已发现的矿产有铁、铜、铅、锌等金属矿产,未发现可利用的矿产地,主要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为砂石粘土矿,分布在山前南部大部分区域,属上更新统冲积、冲洪积层,是冲积、洪积扇形成的山前倾斜平原,厚度从几米至几十米不等,矿床成因类型为湖积、河床相沉积型。
基础地质调查现状。1:100万、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已完成;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完成北部山区;1:20万—1:50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基本实现对基岩区的全覆盖;新疆伊犁河谷霍城—霍尔果斯口岸1:5万水文地质调查800平方千米; 1:2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约658平方千米。基础性地质调查评价及研究工作程度不断提高。
矿产资源勘查现状。截至2020年底,全市探矿权5处,其中铜矿3处、铁矿1处、铅锌矿1处,勘查区面积总计面积28.61平方千米。(专栏1)
专栏1 霍尔果斯市探矿权现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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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勘查项目名称 |
勘查面积 (平方千米) |
勘查程度 |
勘查矿种 |
1 |
新疆霍尔果斯市克根铁矿勘探 |
1.51 |
勘探 |
铁矿 |
2 |
新疆霍尔果斯市开干地区铜多金属矿勘探(2) |
8.29 |
勘探 |
铜矿 |
3 |
新疆霍尔果斯市开干地区铜多金属矿勘探(1) |
8.48 |
勘探 |
铜矿 |
4 |
新疆霍城县田特克布拉克铜多金属及白云岩矿勘探 |
2.75 |
勘探 |
铜矿 |
5 |
新疆霍城县阔托尔汉布拉克铅锌矿勘探 |
7.58 |
勘探 |
铅矿 |
开发利用现状。截至2020年底,全市现有采矿权7处,其中砖瓦用粘土4处,建筑用砂3处,大中型矿山比例42.86%,从业人数约70人,生产矿山2家,停产矿山2家,筹建矿山3家,2020年开采矿石7.56万吨,矿业总产值699万元。(专栏2)
专栏2 霍尔果斯市采矿权现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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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矿山名称 |
主矿种 |
面积 (平方千米) |
规模 |
生产 状态 |
1 |
霍尔果斯市莫乎尔牧场万隆发空心砖厂粘土矿 |
砖瓦用粘土 |
0.05 |
小型 |
生产 |
2 |
霍尔果斯市伊车乡新振砖厂粘土矿 |
砖瓦用粘土 |
0.08 |
小型 |
生产 |
3 |
伊犁闽疆建材有限公司闽疆砖厂粘土矿 |
砖瓦用粘土 |
0.06 |
小型 |
停产 |
4 |
霍城县建宏砖厂粘土矿 |
砖瓦用粘土 |
0.11 |
小型 |
停产 |
5 |
霍尔果斯市新云砂厂砂石料矿 |
建筑用砂 |
0.15 |
大型 |
筹建 |
6 |
霍尔果斯市同人砂厂砂石料矿 |
建筑用砂 |
0.11 |
大型 |
筹建 |
7 |
霍尔果斯市石金砂厂砂石料矿 |
建筑用砂 |
0.11 |
大型 |
筹建 |
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与矿业绿色发展现状。落实贯彻实施“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政策,持证矿山企业均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闭坑矿山均按要求完成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作。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问题依然存在,占地约31.25公顷。
特色基础地质调查有序开展。完成了1:2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658平方千米,完成率110%,为特色土地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
专栏3 “十三五”期间基础地质调查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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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矿种)名称 |
规划指标(平方千米) |
完成情况 (平方千米) |
完成率 % |
霍城地区1:2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 |
590.39 |
658 |
110 |
地质找矿停滞。“十三五”期间,由于地质勘查投入减少,“三区三线”等限制区域初步划定,地勘工作空间压缩,未在区内实施勘查项目,区内已有探矿权也均未开展进一步工作,以至霍尔果斯市地勘工作处停滞。
水工环地质调查成效突显。完成了1:5万伊犁河谷霍城-霍尔果斯口岸水文地质调查子项目,为伊犁河谷地下水开发利用,后备耕地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提供更为可靠的基础依据;开展了霍尔果斯市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为减灾防灾、保障民生提供了科学依据;依托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项目开展了霍尔果斯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对矿山地质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类。
矿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重要矿产矿山总数得到了有效控制,为落实“生态立州”的发展理念,矿山企业从2015年末的16家减少到7家。开发利用达到自治区定“三率”指标要求。
专栏4 “十三五”期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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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矿种 |
单位 |
“十三五”规划指标 |
2020年实际开采量 |
完成率% |
1 |
建筑用砂 |
万立方米 |
28 |
0 |
|
2 |
砖瓦用粘土 |
万立方米 |
41.2 |
2.9 |
|
准入条件得到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中的重点、限制、禁止性的功能分区得到了全面落实,新立矿权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要求,最小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及其他准入条件得到了全面执行,现状矿山通过资源整合、技改,产能达到了矿产资源规划要求。
矿山地质环境逐步好转。按照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区、预防区、治理区分类进行管理,执行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督促矿山企业缴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积极申报财政资金和引进社会资金相结合,原有16家矿山企业,5家移交兵团,7家关停,并已完成矿山恢复治理工作予以注销。
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进一步健全,“净矿”出让稳步推进;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各类保护地矿业权退出、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等方面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提高了行政效率。
矿产资源开发品种单一。矿产资源开发主要以砂石粘土为主,可供开采利用的矿产地少,探转采比例低,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不明显。
公益性地质服务仍需加强。地质科技服务民生项目开展仍需加强,大比例尺的公益性地质服务项目缺乏,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调查评价缺乏。
砂石粘土矿亟需发展。霍尔果斯市作为一座新兴城市,在一系列政策红利下将迅速发展,而现有砂石粘土矿的规模产量将难以满足基础建设的发展,发展大中型规模的砂石粘土矿将成为“十四五”期间当务之急。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大局”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历史交汇期,是霍尔果斯市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重要开端。从全疆全州看,“十四五”时期,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的基础不断稳固,正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速发展阶段,各类政策叠加增效,资源转化潜力巨大,内生发展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和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霍尔果斯作为国家双向开放的口岸经济特区,自治区党委将霍尔果斯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重要战略支点,伊犁州党委明确霍尔果斯是“两霍两伊”一体化发展的中心,为推进霍尔果斯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战略支撑。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发展现代化的文化旅游产业、特色高效农业,集约高效矿业,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强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
社会发展需要矿产资源持续供给。“十四五”期间,在各类政策叠加增效下,霍尔果斯市经济发展将取得新跨越,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成,“两霍两伊”一体化龙头作用凸显,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园区的迅猛发展,乡村振兴实现产业兴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长32%以上,需要矿产资源持续、有效供给。
高质量发展需要资源高效利用。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率,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加快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矿山智能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稳定发展。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加强节能减排,提升固体废弃物的有效处置与综合利用水平,延长产业链,加强产品高端化、精品化、差异化发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发展绿色矿业。旅游产业的发展对协调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勘查,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山清洁化生产及综合利用水平,坚持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加强节能减排促进碳达峰碳中和,构建矿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生态文明建设做贡献。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转变矿产资源管理方式。以提高宏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切入点,加快推进矿产资源行政管理方式转变。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决定要求,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调控作用,理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做好三类矿产资源开发的区域管控和准入管理,转变规划理念、思路和方法,激发市场活力,繁荣发展矿业市场。
区域定位要求向外进行交流合作。新疆与中亚各国矿产资源均十分丰富,具有相似的成矿地质背景和条件,霍尔果斯作为双向开放的口岸经济特区,应积极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贯彻落实新疆周边国家和地区矿业投资合作,充分发挥各方在资源、资金、产业、技术、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优势与合作潜力,起到联通中西的纽带作用,支撑新疆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结合本市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特点,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优势资源为依托,以科学进步为动力,以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沿着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道路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度统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加速推进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树立节约集约综合利用的资源观,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益和环境保护要求,推动矿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落实分解国家“双碳”目标任务。
需求引领,保障供应。立足经济社会和矿业发展需求,提高砂石黏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提升矿山企业综合竞争力,培育壮大优势矿产资源产业,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延伸下游产业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优化布局,协调发展。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资源环境保护、城镇体系建设相协调。与国土空间规划、经济规划等有机衔接,实现多规融合。
市场配置、公平竞争。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进矿产资源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推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精准出让,更好发挥政府调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寻找新资源,增加新供给,培育新动力,拓展新空间。
互利共赢,开放合作。发挥区位优势,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际矿业合作,建立多元、安全、稳定、高效的矿产资源供应体系。进一步拓展矿业市场合作领域和方式,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实现深度交融的合作共赢格局。
总体目标。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为目标,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本地资源潜力,争取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资金投入,积极引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矿业开发布局得到大幅度优化,矿业结构得到全面调整;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提高矿产品高科技附加值和经济价值;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明显改善,形成绿色矿业新格局;建立严格的矿产资源保护机制,矿产资源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矿业经济目标。矿业产值总量达到2800万元。
基础地质调查评价规划目标。开展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开展区内地热清洁能源的系统调查评价。
专栏3 基础地质调查主要规划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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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1—2025规划目标 |
指标属性 |
1 |
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 |
平方千米 |
300 |
预期性 |
2 |
地热清洁能源调查评价 |
平方千米 |
300 |
预期性 |
矿产勘查规划目标。积极配合国家、自治区落实勘查项目,鼓励商业勘查工作实施,进一步摸清霍尔果斯市矿产资源潜力。积极推进现有探矿权进行深部勘查工作。
专栏4 矿产资源勘查主要规划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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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1—2025规划目标 |
指标属性 |
1 |
铁 |
矿石 万吨 |
300 |
预期性 |
2 |
铜 |
铜 吨 |
20 |
预期性 |
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目标。加大三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加快矿产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换,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与经济总量增长相适应。
专栏5 重点矿种年开采总量主要规划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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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5年规划目标 |
指标属性 |
1 |
建筑用砂 |
万立方米 |
200 |
预期性 |
2 |
砖瓦用粘土 |
万立方米 |
40 |
预期性 |
矿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目标。进一步减少小型矿山数量,降低小型矿山比例,做到“关小上大”,促进产业集聚,大中型矿山比例超过45%,矿山规模结构进一步合理;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新建矿山准入条件得到充分落实,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新建矿山准入条件得到充分落实,严格执行“三率”考核。矿山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矿产品产量能够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绿色矿山建设。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目标。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积极构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长效机制,积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发布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管理办法。新建矿山和现有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和复垦。矿山企业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市场化矿山生态修复不断推进。力争到2025年,有效解决重点区域、重要流域内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问题,治理面积约8.03公顷。
远期展望。到2035年,矿产资源结构布局稳定成型,矿业开发集聚效应、规模效应进一步显现,矿业高质量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进一步开展区内优势矿产及清洁能源资源勘查,并取得重大突破。矿山企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矿山规模产能集中度明显提高,矿产资源产业链得到延伸。绿色矿山建设全部完成,建立了完善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管机制。
落实国家、自治区能源资源安全战略,结合霍尔果斯市实际,合理确定区域内重点、限制、禁止勘查开发矿种。
重点勘查开采的矿种:铁、铜、铅、金等金属矿产,特色石材、石英岩等非金属矿产,地热等水气矿产。
限制开采矿种:砖瓦用粘土等;
鼓励开采霍尔果斯市紧缺及市场需求量较大的矿产;鼓励清洁能源的勘查与开发;限制开采供过于求和造成环境污染的矿产;充分发挥砂石粘土矿产资源丰富的特点,合理开发利用。
矿产资源开发及相关产业发展重点区域。重点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优化开发主体功能区域政策及国家产业政策,促进资源整合,优化布局,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供给力。规划伊车嘎善锡伯乡砂石粘土重点发展区域,在兼顾生态环境的同时依托该区丰富的三类矿产资源,进行集中开采,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供给力。
矿产资源产业结构调整和矿业转型升级。对已取得采矿权但其开采规模与储量规模明显不协调的矿山企业要加大整改力度,积极引导具备生产技术条件的合法小型矿山,通过联营、合作等形式,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之路,实现开发水平相对提高。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生产能力过小、破坏浪费资源、污染破坏环境的矿山依法关闭。
坚持“适应消费结构变化和市场要求,提高产品档次,发展精深加工,集约高效”的原则。积极引进和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矿产品精深加工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减少出售原矿和初级产品的比重。
鼓励现有普通砖窑向节能隧道窑工艺转型,鼓励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生产技术工艺的开发引进。限制河床采砂,鼓励机制砂行业发展。逐步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高强度、轻质、多功能新型建材,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非金属支柱产业和产品基地,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以区位优势为纽带,围绕哈萨克斯坦丰富的资源以及我国企业取得的探矿权,弥补我国资源不足和对稀缺资源产品的需求,积极发挥口岸作用。
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进一步改善矿业投资环境,开放矿业权市场,依据矿产资源规划,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矿产资源,调整和改善资源开发结构及布局,吸引区内外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开发地区矿产资源,利用区内外资金、技术,不断提高地区矿产品的竞争力。
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根据霍尔果斯市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建立稳定安全的矿产资源供需保障体系,满足基础建设可持续发展,实行矿产资源总调控,预计到2025年,砂石开采总量将达到200万立方米,粘土开采总量将达到40万立方米。
专栏6 砂石粘土类矿产年开采总量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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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矿种 |
单位 |
调控指标 |
属性 |
|
2020年 |
2025年 |
||||
1 |
建筑用砂 |
万立方米 |
0 |
200 |
预期性 |
2 |
砖瓦用粘土 |
万立方米 |
3.2 |
40 |
预期性 |
合理确定矿山数量。截至2020年末,霍尔果斯市矿山总数为7个,大中型矿山占比42.86%,规划期内应通过资源整合、兼并重组、技改等措施,推动矿山扩大规模、延伸产业链,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和规模效益,同时考虑霍尔果斯市社会经济发展,现有矿山企业难以满足基础建设需求,建议推进大中型矿山的投放,力争到2025年全区大中型矿山的比例达45%以上。
主要矿种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根据自治区及伊犁州矿产资源管理政策,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按矿山企业占有资源储量或矿区资源储量的多少分大、中、小型矿山,分别限定最低矿山开采规模。
专栏7 主要矿种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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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名称 |
单位/年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年限 |
砖瓦用粘土 |
万立方米 |
30 |
13 |
6 |
10年 |
建筑用砂 |
万立方米 |
30 |
15 |
- |
|
砂石粘土集中开采区。根据砂石粘土矿分布特点及现有开发情况,在霍尔果斯市设置了三处集中开采区。集中开采区内应严格控制采矿权数量,合理确定矿区范围,可以整体开发的不得分割。应以绿色开采和集中开采为主导,严禁大矿小开,开采尽量不留边坡,将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进行有机统一。对集中开采区内新设的采矿权必须符合开采规划准入条件,必须节约集约开采矿产资源,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专栏8 砂石粘土集中开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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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规划区名称 |
面积 (km2) |
已设矿山数 |
拟设矿山数 |
备注 |
1 |
新疆霍尔果斯市伊车嘎善乡1号砂石粘土集中开采区 |
16.91 |
3 |
3-5 |
|
2 |
新疆霍尔果斯市伊车嘎善乡2号砂石粘土集中开采区 |
9.06 |
/ |
2-5 |
|
3 |
新疆霍尔果斯市莫乎尔牧场砂石粘土集中开采区 |
16.25 |
/ |
2-5 |
|
开采规划区块。根据霍尔果斯市资源赋存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市场需求和相关政策,在集中开采区外设置2处砖瓦用粘土矿。
专栏9 开采规划区块设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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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规划区名称 |
矿种 |
面积 (km2) |
规划期 |
备注 |
1 |
新疆霍尔果斯市开干河东砖瓦用粘土矿 |
砖瓦用粘土 |
0.36 |
2021-2025 |
本级审批 |
2 |
新疆霍尔果斯市伊车嘎善乡1号砖瓦用粘土矿 |
砖瓦用粘土 |
0.18 |
2021-2025 |
本级审批 |
砂石粘土类采矿权投放总量。严格按照国务院、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的要求,全面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秩序,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截至 2020 年霍尔果斯市砂石粘土类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 3个。2021-2025 年间,预期全市年净增砂石粘土类矿产资源采矿权数不超过2个。
砂石粘土类最低开采规模及矿区生态保护。建筑用砂最低生产规模 15 万立方米/年,砖瓦用粘土最低生产规模 6 万立方米/年,开采回采率 95%以上。到 2025 年,新建矿山和现有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土地复垦率逐步提高。
矿产资源开发准入要求。新建矿山企业开采规模不低于本规划确定的矿山开采最低规模,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占有的矿产资源储量相适应,须符合规模生产、集约经营的原则,不得大矿小开、一矿多开。
严禁在禁止开发区域开采矿产,严禁新设禁止开采矿种采矿权;新设采矿权需符合规划、主体功能区战略、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要求;新设采矿权应符合文物、环保、林草、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管理要求。
开发利用水平要求。矿山企业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与其从事矿业活动相适应的资金、技术、装备等资质条件。新建、扩建和延续开采矿山必须符合批准的矿山设计要求,达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的开发利用水平。矿山开采方式必须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和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禁止落后、破坏和浪费资源的开采方法。
监督与保护要求。监督企业落实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方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等工作,确保符合总量控制、资源综合利用、绿色矿山标准等要求。
节约与综合利用要求。在砂石粘土类矿产开发利用主要矿产时,对于具有工业价值的共伴生矿产要统一规划,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要求。矿山企业要有符合规定的开采利用与生态修复方案,经过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对矿山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有能力进行治理和恢复。新建矿山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尾矿综合利用等指标要达到国家有关矿山企业准入条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且矿山企业必须保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资金投入,按照“边生产、边复垦”的原则,采取有效、合理的工程措施和生物化学措施,及时对损毁土地进行复垦,使损毁的土地达到“可利用状态”。
完善采矿权退出机制。已设合法采矿权,由于公共利益需 要、产业政策调整原因需要退出的,按相关规定退出。已设采 矿权未达到最低开采规模、安全生产、生态保护、最低“三率” 指标等要求,以及采用国家明令淘汰采选技术方法的,责令限 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淘汰退出。
大力推进地质勘查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在深入开展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同时,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战略。
坚持生态优先,避让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通过绿色勘查技术、工艺的使用,减少矿产勘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整装勘查、集中勘查提升勘查质量和水平,提高找矿效率。积极推进绿色勘查示范创新,鼓励和支持社会出资矿产勘查企业走专业化、精准化勘查之路。
勘查工作结束后对勘查区受到破坏的自然环境应及时开展治理恢复。推广绿色勘查理念,争得社会各界支持,引导矿业权人和勘查单位自觉推进绿色勘查。
——总体思路
按照国家转变经济发展增长方式的战略需求和自治区关于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的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发展,达到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优美型矿山,从理念、制度、技术、监管四个方面推动资源绿色开采。
——落实上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新建矿山:新建矿山在新立采矿权出让过程中,出让机关应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在出让合同中明确开发方式、资源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矿山企业应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生产矿山:生产矿山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开展绿色矿山规划并加快建设步伐。
——梯次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时序
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要求,统筹规划,合理部署,依据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际,分区域、分矿种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优先创建大、中型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推荐一批绿色矿山。2025年底前,对基本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矿山,对照要求全面整改,加快补齐短板步伐,积极开展自评申报工作,推荐建设情况良好的矿山企业申报自治区绿色矿山。
培育一批绿色矿山。2025年底前,加强大中型矿山企业、重点矿区内矿山企业及当前建设条件较好的小型矿山企业监管与建设指导工作,尽早纳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录。
督导一批绿色矿山。对矿山规范化管理薄弱,基础条件较差的小型矿山,在管与扶的基础上,整顿、整改、整合,尽量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明确发展方向
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建设的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履行绿色矿山建设义务,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规范管理,推进科技创新,落实节约资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促进矿区和谐等社会责任;加强矿山企业绿色文化建设,吸引各方力量参与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应当持续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投入,确保相关指标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采矿权人应当将绿色矿山建设情况等相关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建立重大环境、安全和社会风险事件申诉回应机制,及时受理并回应所在地民众、社会团体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诉求。
——落实组织方式
严格实行绿色矿山检查办法。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采矿权人进行检查,确定抽查对象,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告。
加强绿色矿山监督管理。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采矿权人应当持续开展绿色矿山维护,确保相关指标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新建矿山。必须符合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准入条件,并依法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经审查,若采矿活动对环境影响和破坏较大或遭破坏后难以恢复治理,则实行环境一票否决制。严格实施“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落实矿山环境保护和修复责任制。矿山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改、扩建矿山。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责任制,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矿山在改、扩建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矿业“三废”排放总量应有效控制并达标排放。
生产矿山。矿山应编制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责任制。矿山对矿业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应积极治理。矿山生产中必须做到边生产、边恢复(治理)。对治理不力、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应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
闭坑矿山。严格矿山闭坑报告的审查和报批制度。矿山应做好矿业固体废弃物、废水的污染整治,并限期做好矿山土地复垦和因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对矿山损毁的土地要因地制宜恢复。对未达到闭坑要求的采矿权人,不再授予新的采矿权。
废弃矿山。借助中央资金、地方资金、社会资金,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
——落实基金管理办法。
落实自治区基金管理相关要求,在本区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采矿权人,均应按照规定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矿山所在地人民政府应督促矿山企业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边生产边治理,切实承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监测和土地复垦的主体责任,提升矿山整体环境水平,推进绿色矿山创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落实自治区“三案合一”要求。
对新立采矿权,范围、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开采矿种发生变更以及原评审通过的方案试用期届满的采矿权,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并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基础性公益地质调查项目。按照国家发展重大需求和霍尔果斯市的实际需要,提高新常态下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为保障能源和资源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公益服务。积极申请国家和省财政资金支持并纳入财政预算,以项目作为工程计划支撑点,切实将工程计划落到实处。
专栏10 基础性公益性地质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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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工程名称 |
预期成果 |
1 |
霍尔果斯-霍城1:5万土壤地球化学调查 |
针对区内富硒土壤靶区开展1:5万土壤地球化学调查,根据土壤中硒元素平均含量,圈定优先保护区,促进该区特色土地资源开发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提升区内土地资源管护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
2 |
霍尔果斯市地热资源调查评价 |
为全面配合“文旅+”产业融合及康养旅游产业, 积极争取开展区内地热资源潜力调查评价,通过区内地热调查,查明地层构造、热储层特征、热储压力动态、径流特征及地热资源量,为政府管理部门的规划、开发和进一步勘查提供依据,同时为规划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并使得地热资源以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数据和科学依据。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为满足霍尔果斯市社会经济发展对砂石矿的需求,同时推动地方就业,计划发展砂石粘土类矿产资源相关产业,资金全部来源于企业。
专栏11 重点矿山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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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矿山名称 |
矿种 |
生产规模 |
投放 时间 |
资金来源 |
1 |
新疆霍尔果斯市伊车嘎善乡1号砂石矿 |
建筑用砂 |
50万立方米/年 |
2023年 |
企业 |
绿色矿业建设项目。加快建设绿色矿山评价体系,助力推动新云、同人等中型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加快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
专栏12 绿色矿业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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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矿山名称 |
进度安排 |
主要矿产 |
备注 |
1 |
霍尔果斯市新云砂厂砂石料矿 |
2021-2025 |
建筑用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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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霍尔果斯市同人砂厂砂石料矿 |
2021-2025 |
建筑用砂 |
|
3 |
霍尔果斯市石金砂厂砂石料矿 |
2021-2025 |
建筑用砂 |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实施政府对矿山地质环境保 护与治理规划管理,加大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矿区土地 复垦力度,积极申请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项目,对历史遗留矿山实施治理工程,使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开发利用,做到山更绿天更蓝。
专栏13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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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矿山名称 |
面积(平方千米) |
进度安排 |
备注 |
1 |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镇工业园区北区五个废弃砂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
0.18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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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建立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明确政府、有关部门、矿山企业在规划实施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将规划实施工作列入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将规划的主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执行规划,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正常秩序。将规划中年度目标相结合,并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进行分解落实,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主管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
强化实施保障。霍尔果斯市矿产资源规划发布后,应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加强多部门的协调合作,拓宽融资渠道,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开辟多元化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组织实施关系全局、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工程,完成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通过重大工程的实施,使矿产资源勘查取得重大突破,保障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促进矿产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水平和效率,努力形成绿色矿业格局。
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建立规划年度实施制度,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和中期评估,总结规划实施的经验和不足,分析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对确需新增或调整的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进行集中调整,并纳入规划数据库,不断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全面促进矿产资源规划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矿产资源的立体式管理和生态文明的全方位建设。依托已建立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系统,遵循整体规划、统一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实现国家、省(自治区)、市(伊犁州)、县(霍尔果斯市)四级规划成果管理,互联共享,进度全局掌控,审查一把尺子,平台全国一体,对外一个窗口,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注重宣传引领。各级、各部门要做好规划的宣传解读,提高社会各界对规划的认知度,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矿业经济发展。积极开展相关培训指导,及时分析规划实施及监测评估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凝聚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共识与合力,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强安全生产。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实现矿业秩序的根本好转,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配合上级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决定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的注销工作;配合安监部门对安全隐患多、经济效益差、环境污染严重的小矿山实行依法关停;严格矿山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审查把关。以地毯式排查和经常性巡查相结合,对矿产勘查、开采行为进行排查,对违法违规行为逐一立案,做到查处、整改、落实“三到位”。结合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对重点地区伪变化图斑进行逐一复查,跟踪督导整改情况,落实整改到位。对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要挂牌督办;打击非法采矿、强化安全生产环境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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