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霍尔果斯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霍尔果斯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5-02-27
文 号: 主题分类: 财政信息 有效性:

霍尔果斯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一规划·两纲要”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依法治疆方略,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根据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职与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注重财政干部的普法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全体干部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依法治疆方略、党内法规等内容。同时加强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财政、国资领域的法律法规。二是持续推进财政、国资部门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治化,发挥财政、国资、市监、税务、审计、巡察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动态更新财政部门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年度内完成《权力清单和执法责任清单目录》公示。三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政府诚信履约践诺机制,年度内共清理中小企业平台拖欠款3510万元。四是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政策宣讲、企业走访等方式落实减税降费,助力企业减负增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联合税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了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并扎实开展了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开展政府债务、民生领域(包括乡村振兴资金、医保基金、养老服务领域资金、教学机构膳食经费、殡葬领域等)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等专项检查,严查违规举债等行为,完善内控风险预警机制。

(三)切实做好经费保障,稳步推进法治建设。持续加大普法工作财政投入力度,将普法经费切实保障到位,本安排政府法律顾问经费15万元,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经费7.25万元,人民调解工作专项资金3.04万元,支持驿路国际法务区建设资金49.75万元,有力保障政府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四)法治队伍建设与普法宣传。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利用每周三财政学习大讲堂时机,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学习62.8课时,并考试合格。同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财政、国资领域等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并由各科室轮流讲课,讲课主题包含与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经验交流等方面知识。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国家宪法日”“自治区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宪法的同时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如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线上答题等,增强社会公众的财政法治意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与业务融合不充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对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解不够深入,在工作过程中有时会存在凭经验办事的情况。主要原因:学法用法激励机制不完善,考核导向偏重业务指标。

(二)法治队伍专业化薄弱,财会监督队伍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专业人员配备不足,缺乏法律专业和财会监督专业背景人才,财政部门中具备专业财会监督能力的人才紧缺,无法满足新时代财会监督的需要。主要原因:财政法治岗位吸引力不足,培训体系不健全,财会法规和制度以更高的频率制定和更新,对财会监督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能力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一是持续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依法、规范、文明开展执法工作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合法合规。二是围绕财经法规政策及国资相关法规落实与执行情况,持续开展政府债务、民生领域(包括乡村振兴资金、医保基金、养老服务领域资金、教学机构膳食经费、殡葬领域等)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等专项检查,严查违规举债等行为,完善内控风险预警机制。三是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按要求及时报送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认真落实人大的审议意见。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二)完善财政制度体系,优化营商环境与公平竞争。一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改革发展需要,动态调整行政权清单,动态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规范,确保财政、国资工作有规可依。二是动态清理涉企政策文件,加强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完善企业权益申诉渠道。

加强内部法治培训,打造高素质财政队伍。组织财政、国资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财政业务及国资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鼓励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有关法治宣传、法庭听证会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给予奖励,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财会监督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能力水平,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

霍尔果斯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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