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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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有效性: |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等要求,根据自治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监管工作安排,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委托第三方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三季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三季度,组织对全区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的158个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比例100%,总体合格率为95.57%。其中,自治区政府部门网站中,“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自治区教育厅”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等总体评分较为靠前;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等总体评分较为靠前;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富蕴县人民政府”网、“轮台县人民政府”网、“哈巴河县人民政府”网、“白碱滩区人民政府”网、“若羌县人民政府”网、“塔城市人民政府”网、“尉犁县人民政府”网等总体评分较为靠前。
组织对全区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的1314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比例100%,总体合格率为99.01%。其中,“新疆招生”(微信)、“平安天山”(微信)、“新疆应急管理”(微信)、“新疆医疗保障”(微信)、“平安巴州”(微信)等政务新媒体总体情况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更新方面。全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不同程度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二)内容质量方面。部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存在错敏词等问题。
(三)互动回应方面。部分政府网站对网民反映问题答复不规范,有些政府网站未全面有效公开网民留言办理答复情况。
(四)政务新媒体监管方面。有些地区和单位对政务新媒体监管范围把握不准,对优质账号培育不够,缺乏群众认可度高、影响范围广的账号。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管理。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落实网络安全管理措施,及时防范化解信息安全风险隐患。
(二)加强内容保障。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加大力度转载习近平总书记重大活动、重要讲话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构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打造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
(三)畅通问政渠道。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与网民的互动交流,着力畅通网络问政渠道,优化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机制和流程,严格落实当日转办、限时反馈,进一步提高留言办理效率,务求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诉求。高度重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办理工作,认真完成留言核实、办理、审核及答复等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8日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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