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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新人社发〔2019〕21号、新人社发〔2017〕49号文件咨询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1-01-26 |
联系人姓名 | 赵** |
身份证号 | 3707**********0019 |
手机 | 189****6812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们的社保在霍尔果斯交,但是实际人员在外地常驻办公,我想根据上述文件对于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如初级会计、注册会计师等)的要求,我是否可以让我们在霍尔果斯的同事帮忙代取补贴?我们不会重复领取补贴,不存在多地缴纳社保的情况。 还有就是老师,关于领取资格,我看文件规定是失业保险缴纳满三年,这个政策是否近期有过更改?我注意到相邻的西藏自治区由3年变为了1年,不确定咱们这边是否同样有变更。 麻烦您了老师。谢谢! |
回复人名称 | zfj |
回复时间 | 2022-02-24 |
回复内容 |
赵同志你好: 您信件已熟悉, 您对于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要求,如下答复: 新疆维吾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补充通知》(新人社发[2020]67号)文件规定,将职业技能等级书纳入技能提升补贴范围,自2019年1月1日起,企业在职参保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技能等级书的,可按照文件精神,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书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依法推行的国家级证书,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如:电工上岗证,二级厨师证之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单独举办实施,与注册会计师这样的执业资格或者会计中级职称这样的专业技术资格是不同的体系,注册会计师是执业资格证书,是有资格从事某个行业和行使权力,不是职业资格,因此初级会计、注册会计师等不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范围。 霍尔果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8日 办理人姓名:贾** 联系电话:13899740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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